甲方(委托方):
統一社會信用代碼/身份證號:
乙方(服務方):
統一社會信用代碼: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,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,經友好協商,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信息系統集成服務事宜,達成如下合同條款,以資共同遵守。
第一條 項目概況
1.1 項目名稱: 信息系統集成項目。
1.2 項目內容: (詳細描述系統集成的范圍、目標系統、涉及的硬件、軟件、網絡等)。
1.3 實施地點:。
1.4 項目周期: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__ 日。
第二條 服務內容與要求
2.1 乙方為本項目提供的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:__ (例如:系統設計、設備采購與安裝、軟件開發與部署、系統聯調、數據遷移、人員培訓、售后服務等)。
2.2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《技術方案書》或《工作說明書》(如有)中載明的標準、規范和要求完成全部服務。
2.3 乙方應指派具備相應資質和經驗的項目人員負責本項目,并保證服務的連續性。主要項目人員名單見附件。
第三條 合同價款與支付方式
3.1 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(大寫) 元(¥ 元)。該價款為含稅固定總價,包含乙方為完成本合同全部義務所需的一切成本、費用、利潤及稅金。
3.2 支付方式(可選擇或另行約定):
(1)預付款:合同生效后 個工作日內,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%。
(2)進度款: (例如:主要設備到場或關鍵里程碑完成后) 個工作日內,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%。
(3)驗收款:項目最終驗收合格后 個工作日內,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%。
(4)質保金:合同總價款的 % 作為質量保證金,在質保期屆滿且無質量問題后 __ 個工作日內無息支付。
3.3 乙方收款前應向甲方開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。
第四條 項目實施與管理
4.1 雙方應各自指定一名項目負責人,負責協調、對接本項目事宜。
4.2 乙方應制定詳細的項目實施計劃,經甲方書面確認后執行。
4.3 甲方應提供項目實施必要的場地、環境、電力、網絡接入等條件,并指派人員配合乙方工作。
4.4 項目實施過程中,如需變更范圍、內容或標準,應由一方提出,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后方可執行,并可能相應調整合同價款和工期。
第五條 驗收
5.1 本項目采用 (例如:分階段驗收、最終驗收)方式。
5.2 各階段或全部服務完成后,乙方應提前 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驗收。甲方應在收到通知后 __ 個工作日內組織驗收,并出具書面驗收結論。逾期未驗收且未提出書面異議的,視為驗收合格。
5.3 驗收標準以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及雙方確認的技術文件為準。
5.4 驗收不合格的,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免費整改直至合格,由此延誤的工期由乙方承擔。
第六條 知識產權
6.1 乙方承諾其提供的服務及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。
6.2 本合同履行前已有的知識產權仍歸原所有權人所有。
6.3 雙方可就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特定工作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進行約定:__ (例如:約定歸甲方所有,或雙方共有,并明確具體范圍和使用權限)。
第七條 保密條款
7.1 雙方應對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、技術信息、經營信息等保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,未經對方書面同意,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,亦不得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。
7.2 本保密義務不因合同終止而失效。
第八條 質量保證與售后服務
8.1 乙方對其提供的設備、軟件及集成服務提供 個月的免費質量保證期,自項目最終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。
8.2 質保期內,如出現非因甲方原因導致的質量問題,乙方負責免費維修、更換或重新實施。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時內響應,__ 小時內解決故障。
8.3 質保期后,乙方可優惠提供有償技術服務,具體內容及費用雙方另行協商。
第九條 違約責任
9.1 甲方逾期付款的,每逾期一日,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。
9.2 乙方逾期交付項目成果的,每逾期一日,應按合同總價款的萬分之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。逾期超過 日的,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。
9.3 乙方交付的成果經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約定驗收標準的,甲方有權解除合同,要求乙方返還已支付款項,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 % 的違約金。
9.4 任何一方違反保密義務,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。
9.5 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不排除守約方依法要求賠償實際損失的權利。
第十條 不可抗力
因不可抗力(如地震、戰爭、嚴重火災等不能預見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)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,受影響方應及時通知對方,并提供證明,可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,但應采取必要措施減少損失。
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
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,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;協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第十二條 其他
12.1 本合同一式 份,甲乙雙方各執 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2.2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(或合同專用章)之日起生效。
12.3 本合同未盡事宜,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。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2.4 通知送達: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往來通知應以書面形式(包括電子郵件、傳真)送達以下地址。一方變更地址應提前書面通知對方,否則原地址送達視為有效。
甲方(蓋章):
法定代表人(簽字):
委托代理人(簽字):
地址:
聯系人:
聯系電話:
乙方(蓋章):
法定代表人(簽字):
委托代理人(簽字):
地址:
聯系人:
聯系電話:
簽訂日期: 年 月 日
簽訂地點:
附件:
1. 《技術方案書》/《工作說明書》
2. 項目人員名單
3. 項目實施計劃
(以下無正文)